【大森荣誉】锦旗为凭,专业为证:大森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坚守与突破

作者:安徽大森(蚌埠)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6-01-28 浏览数:117次

2026年,大森共收到 7 面锦旗

       四面锦旗,来自安庆、亳州、蚌埠、马鞍山四个城市,承载着四个家庭在困境中的焦灼与期盼,也镌刻下大森律师在刑事辩护道路上深深的足迹。它们讲述的,是截然不同的案情与际遇,却呼应着同样的主题——当信任托付于肩,专业与尽责,便是最有力的回应。


安庆分所

近日,大森(安庆)律师事务所丁长海律师收到了一面书写“长秉尽心之德,海涵待人之暖”的锦旗。




       这面锦旗背后,是一段充满波折的辩护历程,承载着当事人家属沉甸甸的感激与信任。

       当事人为补贴家用,在某网络平台销售烟丝,后因下游案发被牵连,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岳西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。家庭支柱骤然失陷,令整个家庭陷入无尽的焦虑与无助。

       危急关头,家属委托丁长海律师介入辩护。接受委托后,丁律师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、细致的分析。凭借深厚的刑法功底与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,他迅速抓住案件关键,多次与侦查机关、检察机关进行专业、有效的沟通,详尽阐述法律意见。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,当事人得以重获自由,此举为后续辩护奠定了重要基础,也极大缓解了家庭的燃眉之急。

       然而,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后仍面临严峻挑战。但丁长海律师始终与当事人及其家属保持密切沟通,全面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权利。在审判阶段,他围绕案件事实、证据及法律适用发表了充分、有力的辩护意见,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尽管律师已穷尽专业努力,但因案件本身涉嫌犯罪数额较大等情节,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了判处当当事人五年实刑的判决。

       虽然判决结果留有遗憾,但丁长海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水准、尽职精神以及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全程抚慰,深深打动了他们。这面锦旗,正是案件家属对丁长海律师竭尽所能、不负所托的专业态度与职业操守的认可。


亳州分所

近日,大森律师事务所鲁晨晨、刘圆圆律师,分别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。




       一面上书“优质服务、司法为民”,另一面上书“捍卫正义、维护公平”。锦旗背后,是一段始于困境、终于公正的维权历程,也是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的生动写照。

       案件始于去年九月。当事人因涉嫌故意损害财物罪来到律所寻求帮助。在深入沟通后,鲁晨晨与刘圆圆律师了解到,当事人的行为背后,源于长期积压的不公与反复沟通无门的无奈,其家人亦深受影响。因造成的财物损失确已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,两位律师并未轻易承接,而是秉持一贯的严谨与坦诚,向当事人清晰地分析了案件的风险与现实处境。当事人最终仍决定委托,这份沉重的信任让她们深感责任重大。         接手案子之后,两位律师迅速投入卷宗材料的查阅与案情脉络的梳理,在此基础上,她们主动与检察机关进行专业、深入的沟通。基于案件的特殊情节,检察机关启动了听证程序。听证会上,两位律师以翔实的证据、清晰的逻辑与恳切的陈述,一步步实现各方对当事人处境与行为性质的理解。

       最终,在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下。当事人成功收到了那份期盼已久的《不起诉决定书》。避免了刑事处罚对其个人及家庭造成的深远影响。


蚌埠分所

近日,大森(蚌埠)律师事务所的蒋浩律师收到了一面来自当事人赠送的锦旗




       上书“专业敬业法律精湛、尽心尽责不负重托”十六字,以感谢蒋律师在一起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为其争取到不予批捕。

       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,受上家指使办理营业执照并开设银行账户,随后通过提供二维码协助对方进行转账,直至案发被带走调查,家属因此心急如焚,希望为其争取取保候审,遂委托蒋浩律师介入。接受委托后,蒋浩律师迅速展开工作,在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,撰写法律文书,并持续与办案机关保持积极、有效的沟通。

       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程序,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天,报请逮捕阶段最长为七天,因此这三十七天被视为取保的黄金期。在此期间,通过蒋浩律师的不懈努力,最终在第三十七天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当事人得以成功取保候审,重归家庭与社会。


马鞍山分所

近日,大森律所的徐夕峰、夏康伟两位律师收到当事人家属送来的锦旗,上书“职业精神诚可贵、感恩于心忆终生”。




       本案的当事人是一位00后青年,他因自主经营网店的亏损导致背上了网贷。在一时糊涂之下竟萌生出了盗窃财务以缓解债务危机的想法,他利用曾在光伏行业工作的经验,伙同他人假冒身份入职当涂某公司,但他本人在入职当天便被识破并办理了离职,后续也未实际参与盗窃,但其他两位同案犯依然在厂里继续实施盗窃行为。因同案犯当场盗窃被公司发现后,当事人主动投案,初期因心存侥幸没有彻底如实供述案情,未能在公安部门获得取保候审,检察机关也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。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因涉案公司暂未表示谅解,当事人被告知即便选择退赔,在量刑协商中也难以适用缓刑。面对这种局面,两位律师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,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暂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将辩护重心后移,计划在审判阶段全力争取转机。因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已近年末,结案时限非常紧张。两位律师便在这十余天的时间里,展开了高效、有序的多线工作:首先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缓刑适用的可能性与条件;并根据反馈,再次与检察官进行深入交流,推动检方对量刑态度的松动;同时,积极协调推动对周某某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,为缓刑适用准备材料。另一方面,两位律师持续与涉案公司进行沟通协商,争取取得对方谅解。经过不懈努力,在庭审结束后的第五日,当事人家属成功与公司达成退赔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。最终,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。当事人得以于当日被解除羁押,与家人团聚。


       每一份法律文书背后,都是大森律师对案件焦点的精准把握、对程序时机的主动驾驭、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以赴。刑辩之路,常伴风雨与挑战,但正是一个个具体而微的突破,一次次不负所托的坚守,垒砌起当事人及其家庭重获希望的阶梯。在未来,大森也将继续以专业为盾,以尽责为刃,在每一个托付中,捍卫法律的尺度,亦传递正义的温度。